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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山市山东商会重要通知
发布时间: 2018-12-07阅读:

昆山市山东商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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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昆山市山东商会团结与发展的

重要通知

文件编号:012

各位会员、各位老乡、各位关心山东商会发展的朋友,大家好!

    背景:昆山市山东商会(简称山东商会)是经昆山市民政局依法登记设立,受昆山市工商联领导和山东省工商联指导的社团法人组织。是唯一在昆山市注册的以山东籍成员为基础的社团组织。

    本商会成立以来,按昆山市工商联的要求,秉持“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”的儒商理念,在联络乡情、服务会员、协助政府、回报社会等各个领域积极贡献着商会力量。特别是自7月18号成立大会以来,商会组织了一系列的会员活动,号召会员参加了昆山市党政各有关部门组织的讲课、公益、展览、评比、消防、党员活动等各项活动。凝聚乡情、整合资源、交流信息的作用初步显现,产生了很好的影响,在昆山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逐步增强。

    商会会员积极参与商会活动,自觉维护商会的团结和荣誉,使商会的向心力逐步增强,越来越多的山东籍企业家加入了商会,现在登记注册会员单位已经展到140多名。商会始终坚持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所有运作经费主要来源于会费及会员爱心捐赠,任何一位会员(不论其担任任何职务)从未在商会领取薪资报酬。

    可以预见,在各位会员的不断努力、积极参与下,在鲁昆两地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昆山市山东商会将逐步发展壮大。对于推动鲁、昆两地文化与经济交流,以及在昆山发展的异地商会间的交流学习,实现会员单位抱团发展等各个领域,山东商会正逐渐发挥新的更大作用。

    但值得注意的是,自商会成立以来个别别有用心之人,惯于无中生有,不断诋毁山东商会的名誉,已经在昆山及会员间产生了不良的影响。特别让人气愤的是其公然诬蔑山东商会人为限制企业家的加入,正义不发声,黑暗就猖獗。

   在此,昆山市山东商会郑重声明如下:

    一、昆山市山东商会是开放的,欢迎所有遵守宪法和法律,符合山东商会章程的在昆山工作生活的山东籍企业家加入,也欢迎所有山东籍老乡来山东商会交流,学习、提高。山东商会努力打造成“在昆山的山东人之家”。山东商会是包容的,从未也不会设置任何人为的入会限制。

    二、昆山市山东商会坚持依法办会,民主办会。根据商会章程规定,商会常设秘书处及轮值会长制,理事和会员大会是商会的权力机构。日常行政工作由轮值会长负责,秘书处配合实施,其他重大决策均依据商会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决策。商会是所有会员的商会!

    三、昆山市山东商会接受政府领导及会员和社会监督,但不接受个别人无中生有的诋毁,如有任何建议和意见,欢迎依法合规提出。

    四、昆山市山东商会号召全体会员自觉抵制诋毁山东商会声誉的言行,并认清别有用心之人。山东商会不建议会员参加任何非法的、未经注册的、非传递社会正能量的微信/QQ群等以及相关所谓线下活动。

    五、法律规定,“公民、法人享有名誉权,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,禁止用侮辱、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、法人的名誉。”针对个别别有用心之人损害山东商会名誉权的行为,山东商会将诉诸法律,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    各位会员,各位老乡,各位关心商会发展的朋友,自商会筹备以来,团结与发展,一直是我们工作的主题。历经坎坷,使命在肩,初心未改。我们全体会员应当与时代先锋同行,与智者良善为伍。多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,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弘扬正能量,以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规范自己的言行;唯此,方能与己思想提高,与社会和谐发展!

 

特此通知!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昆山市山东商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12月0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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